營養與保健組 |
食品與生物技術組 |
113學年度 | 113學年度 |
112學年度 | 112學年度 |
111學年度 | 111學年度 |
110學年度 | 110學年度 |
109學年度 | 109學年度 |
大學部營養組 |
第一學年 |
第二學年 |
第三學年 |
第四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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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課程 |
基本學術能力課程 |
英文(一)(2) 英文(二)(2) 閱讀與書寫(一)(2) 閱讀與書寫(二)(2) 資訊應用概論(2) 程式設計概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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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目成績須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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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向度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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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涵養課程一上(4) |
通識涵養課程二上(2) |
通識涵養課程三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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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涵養課程共分四大向度,應修得16學分,各向度及應修學分數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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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程 |
運動健康與素養(基礎體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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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養課程 |
人文素養(0) 「人文素養」課程規劃以四大系列、8項學習項次(計10個認證章)來統合同學在人文素養課程中應具備之認知與情意,自大一入學開始並於畢業前修習完成,轉學生不需補修。請參閱人文素養相關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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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必修課程 |
(不分課群) |
有機化學(2) |
生命期營養(2) |
公共衛生營養(3) |
營養畢業專題(1) |
系訂必修共5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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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不分課群) |
食物製備(2) |
應用病理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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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評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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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實習-膳食管理(2) |
依本系開課表選修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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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系課程 |
(不分課群) |
修習它系所得學分可列計本系畢業學分上限:為11學分,科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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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畢業條件 |
校訂英文能力 |
1.畢業前達「靜宜大學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及配套措施實施要點」【附表1】或【附表2】之任一項檢定,始取得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未符合者,須於畢業前修得大一英文4 學分及外語教學中心開設之「選修英語」課程4 學分。非英文系學生取得英文系輔系或雙主修者,視同通過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 2.如以「選修英語」學分作為替代校定英文能力畢業條件者,不計入畢業學分(亦不列入外系學分)。 3.修習外語教學中心所開設各類「選修英語」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閱 外語教學中心首頁(https://flc.pu.edu.tw/)/中心法規/「靜宜大學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及配套措施實施要點」。※【附表1】或【附表2】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請繳交至「外語教學中心」登錄,大四下才會顯示通過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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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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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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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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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分(Total credits):128
大學部食品組 |
第一學年 |
第二學年 |
第三學年 |
第四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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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課程 |
基本學術能力課程 |
英文(一)(2) 英文(二)(2) 閱讀與書寫(一)(2) 閱讀與書寫(二)(2) 資訊應用概論(2) 程式設計概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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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目成績須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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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向度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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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涵養課程一上(4) |
通識涵養課程二上(2) |
通識涵養課程三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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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涵養課程共分四大向度,應修得16學分,各向度及應修學分數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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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程 |
運動健康與素養(基礎體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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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養課程 |
人文素養(0) |
「人文素養」課程規劃以四大系列、8項學習項次(計10個認證章)來統合同學在人文素養課程中應具備之認知與情意,自大一入學開始並於畢業前修習完成,轉學生不需補修。請參閱人文素養相關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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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必修課程 |
(不分課群) |
有機化學(2) |
生物化學(一)(2) |
分子生物學導論(3) |
畢業專題(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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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必修共59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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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不分課群) |
普通化學(2) |
科普PODCAST與創意傳播(2) |
食品工廠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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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品質管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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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系開課表選修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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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系課程 |
(不分課群) |
修習它系所得學分可列計本系畢業學分上限:為11學分,科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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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畢業條件 |
校訂英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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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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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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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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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分(Total credits):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