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同意靜宜大學食品營養學系最多2名學生,在2026年暑假期間到臺北榮總實習 。此函是對靜宜大學2025年8月29日來函的回覆 。

臺北榮總函的聯絡人為賴昕怡,聯絡電話是(02)28757381分機85332,電子信箱為hylai2@vghtpe.gov.tw 。

臺北榮民總醫院營養系實習辦法 https://www.vghtpe.gov.tw/nutr/forum/nutr/files/wd.vghtpe.gov.tw/Fpage.action?muid=4368&fid=3832

 

申請資格

 

申請學生須為教育部大學系所評鑑通過之營養系三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條件:

  • 學業與操行成績:歷年操行與學業總平均皆需達75分以上。

  • 專業科目成績:營養學、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製備及營養師見習等核心專業科目成績需達7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前1/3。

  • 志願服務:須具備至少40小時的病人或老人相關醫院營養部門志願服務證明。

  • 先修科目:必須修畢所有共同、基礎及專業先修科目。其中,共同與基礎科目需達60分以上,而核心專業科目(如營養學、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製備等)需達75分以上。


 

申請手續與時程

 

  • 申請方式:申請須由各校備齊相關文件統一提出,不接受個別申請。

  • 申請截止日期:每年12月至隔年1月底。

  • 申請資料:需郵寄至臺北榮總營養部,並註明「申請營養師實習」,文件包含:

    • 實習申請表、修習課程狀況表。

    • 歷年全部操行及學業成績單。

    • 1000字以內的自傳(手寫)。

    • 教師或導師推薦函。

    • 學校的「營養實習辦法」及過去五年營養師考證率。

    • 志願服務證明。

    • 面試通過後,實習前三個月內需完成體格檢查,項目包含:胸部X光、傷寒(糞便)、A型肝炎(IGM)、B型肝炎、水痘抗體,以及麻疹與德國麻疹抗體(實習三個月以上者)。若相關抗體為陰性,需繳交疫苗注射證明。


 

其他規定

 

  • 實習費用:實習費用依據教學成本訂定,申請者需繳交。

  • 報到:待資格審核合格且簽訂實習契約書後,醫院將通知各校。

  • 實習規範:學生須遵守醫院各項規定,自備整齊制服(含髮網或帽子),並保持儀容端正。實習期間的交通、膳宿需自理。

  • 考核:實習成績將根據臨床技能操作、專題報告、測驗及學習護照等項目進行評估,並直接寄送至學校。

  • 聯絡資訊:若有疑問,可聯繫臺北榮總營養部楊子穎營養師,電話:(02)2875-7474,傳真:(02)2873-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