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函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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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diet13286@tph.mohw.gov.tw
傳真電話:(02)66350189
受文者:靜宜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
發文字號:北醫營字第11450048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校擬安排營養系學生115年暑期至本院實習一案,請於本年度實習生完成實習後(9月中旬)至本院營養科網頁查詢-115年度實習生徵選公告。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說明:復貴校114年8月29日靜大理院(三)字第1140001989號函。
正本:靜宜大學
副本:本院營養科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營養科115年暑期實習招收說明
- 實習名額:本院無招收寒假實習學生;申請至本院營養科暑期實習之學生皆須通過筆口試,方能至本院實習,由各校查閱本科網站實習申請訊息後向本院提出申請。
- 請各校薦送有意願且符合實習資格之學生相關資料,於114年11月28日(五)之前郵寄至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營養科收,註明【申請營養師實習】)。
- 預計114年12月底前在本院營養科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可徵試學生名單;預計筆口試徵試時間為115年1月23日。
- 於115年2月27日前公告通過實習徵選名單。再由各校通知學生備妥實習申請表及其相關附件。
- 實習時間及收費:每年7月~9月(共432小時)。
- (詳細時間依每年公告日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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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實習時間:115年7月1日~115年9月14日(共432小時)。
- 實習費用為每梯次每名學生4000元整。
- 實習課程:
- 新生訓練:報到、環境及安全防護課程介紹。
- 膳食管理訓練: 144 小時。
- 臨床營養訓練: 216 小時。
- 社區營養訓練: 72 小時。
- 申請資格暨筆口試申請檢附相關文件:
- 經教育部大學系所評鑑通過之大學、獨立院校營養系(含食品營養系、保健營養系等;不含輔系或雙主修)之在學學生,大學三年級以上。
- 歷年操性成績80 分以上。
- 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其中核心科目營養學、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管理及團體膳食管理實驗需各科皆達70 分以上。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上學期之學期成績總排名達全班1/2以上。
- 若無第三學年上學期成績,請提供修課證明(課表),用以確認有修習核心科目。
- 申請截止時間:至114年11月28日(五)止。再請等候本院筆口試通知 (公告於本科網站-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