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實習類別及期間
(一)暑期實習學生
1.第一階段實習:預計115年7月1日 ~ 9月11日,每週一至五,週六配合社區活
動(座談會、研討會等),接受膳食管理、臨床營養、社區營養等實務訓練之
課程實習,共計54日(432小時)。
2. 完成實務訓練之實習課程且成績合格才發給實習時數432小時(六學分)之
實習證明。
3.第二階段實習(採自由選擇):大四上學期9月~ 11月,每週擇2日,接受膳食管
理或臨床營養實務訓練之實習課程,共計15日(120小時)。
二、實習資格
(一)經教育部大學系所評鑑通過之大學、獨立院校營養相關科系,大三(含)以
上、基礎課程及營養學(含實驗)、食物學原理、膳食療養學(含實
驗)、團體膳食製備(含實驗)等4科專業科目,成績70分以上(如附件一),檢附
成績證明。
(三)歷年操行成績75分以上。
(四)實習前三個月內身體檢查合格(包括一般及供膳人員體檢、A型肝炎:IgM不
得為陽性、X光檢查、糞便檢查(傷寒桿菌)、皮膚病等必須為非傳染病帶原
者);配合本院之防疫政策另請檢附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B型肝炎表面抗體檢
查報告(無抗體者請先行施打三劑疫苗)。(公佈錄取名單後、實習報到前繳
交)。
(五) 自101 學年度起,學校應為醫事相關科系校外實習學生額外投保意外傷害險最
低保額100 萬(若有參與第二階段實習保險日期需到第二階段結束)。
(六) 若有與醫院營養部門志願服務相關證明,可與實習申請表一併檢附。
(七) 若學生於本院實習,請學校務必派員參與師生座談交流會(預計於實習結束前一
至二週內擇日舉行),若連續兩年貴校無法參與,將取消學生實習申請。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時間:請於115年1月31日前寄送(郵戳為憑)申請資料。
(二)申請方式:由各校主動於申請期限內,將符合實習資格之學生名單及下列申請
文件以公文函寄至本院營養室備審。
(三)申請文件:(請自行影印或下載填妥)
1.實習申請表(如附件二)。
2.學校成績審核表(如附件三),並附學校成績證明。若為最後一學期尚未列計
成績者,於開學後兩週內補齊,若成績未達標準則無法接受實習。
3.實習人員個人資料表(如附件四),其中自傳以親筆繕寫一千字以內,包括自
我介紹、興趣專長優良事蹟及此次實習期望、未來展望。
(四)合格通知:
1.經本室審查合格後,本院將於115年2月12日e-mail通知各校錄取名單。
2.本院將於實習前一個月,函覆各校通知報到時間、實習須知與繳交收費方
式。
四、實習名額
12名,必要時得視本院營養師人數及作業彈性調整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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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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