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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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臺北醫院已收到靜宜大學提出的實習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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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醫院請靜宜大學於114年9月中旬,到醫院營養科網頁查詢**「115年度實習生徵選公告」**,以了解相關的實習申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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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ph.mohw.gov.tw/?aid=501&pid=45&page_name=detail&iid=887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營養科115年暑期實習招收說明
- 實習名額:本院無招收寒假實習學生;申請至本院營養科暑期實習之學生皆須通過筆口試,方能至本院實習,由各校查閱本科網站實習申請訊息後向本院提出申請。
- 請各校薦送有意願且符合實習資格之學生相關資料,於114年11月28日(五)之前郵寄至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營養科收,註明【申請營養師實習】)。
- 預計114年12月底前在本院營養科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可徵試學生名單;預計筆口試徵試時間為115年1月23日。
- 於115年2月27日前公告通過實習徵選名單。再由各校通知學生備妥實習申請表及其相關附件。
- 實習時間及收費:每年7月~9月(共432小時)。
- (詳細時間依每年公告日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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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實習時間:115年7月1日~115年9月14日(共432小時)。
- 實習費用為每梯次每名學生4000元整。
- 實習課程:
- 新生訓練:報到、環境及安全防護課程介紹。
- 膳食管理訓練: 144 小時。
- 臨床營養訓練: 216 小時。
- 社區營養訓練: 72 小時。
- 申請資格暨筆口試申請檢附相關文件:
- 經教育部大學系所評鑑通過之大學、獨立院校營養系(含食品營養系、保健營養系等;不含輔系或雙主修)之在學學生,大學三年級以上。
- 歷年操性成績80 分以上。
- 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其中核心科目營養學、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管理及團體膳食管理實驗需各科皆達70 分以上。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上學期之學期成績總排名達全班1/2以上。
- 若無第三學年上學期成績,請提供修課證明(課表),用以確認有修習核心科目。
- 申請截止時間:至114年11月28日(五)止。再請等候本院筆口試通知 (公告於本科網站-最新消息)。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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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王盈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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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2)2276-5566 分機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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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diet13286@tph.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