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實習資格與申請
-
實習名額: 提供2名學生實習名額。
-
申請日期: 需於115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
資格限制:
-
大學、院校相關營養系三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
-
學業總平均與以下必修專業科目成績皆需達75分以上:營養學、食物學原理、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製備。
-
歷年操行成績需達75分以上。
-
-
申請文件: 需附上正式公文、實習申請表、學校負責人聯絡資料、實習學分證明及實習考評標準。
-
實習費用: 每學分500元,暑期實習6學分共3,000元。
實習期間與注意事項
-
實習時段: 預計為115年6月29日至115年9月4日。
-
實習時數: 至少432小時。
-
健康證明: 需有膳食從業人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包含A型肝炎、傷寒、皮膚病、出疹、膿瘡等。
-
個人準備:
-
需自備整潔的白色實驗衣,並配戴醫院名牌。
-
住宿、交通及保險(醫藥、意外等)需自行處理。
-
聯絡資訊
-
聯絡人: 蔡雅禎 營養師
-
電話: (02)82006600 分機 3167
-
傳真: (02)82001870